出口退货流程应以这种方式进行退货,按照流程路线图是最正确的选择,退运货物是指因各种原因退运进出境的货物。退货包括一般退货和直接退货。退运货物一般是指已办理报关手续,经海关放行进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货是指全部或部分货物返回的直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双方)申请直接返回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或命令由海关直接返回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运的进口货物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按照《进口货物登记手册》和原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交易方式填写“进料退换”或“进料退换”;加工贸易合同终止,材料退回,不再进口的,按“来料退回”或“来料退回”填写贸易方式。原出口货物经海关核查退回的,不征收进口关税;需要对原出口货物征收出口关税的,不退还原征收的出口关税。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发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运:
(一)质量不合格,双方达成书面退货协议;
(二)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规定不符,经双方书面同意退货的;
(三)货物错运、错运,造成超载、超载退货的;
(四)海关责令退货的;
货物出口到境外,已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货物需要申请原出口口岸退运的,应提供目的港海关的退运证明。这样企业就可以处理退货返修等事宜。
缺点是退货证明不容易提供,报关申请也很复杂。海关审批一般需要半年时间。它要求企业支付与货物价值相当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持出口。